李敖回忆录(出书版)/TXT免费下载/李敖 全文无广告免费下载/胡秋原和胡适和严侨

时间:2018-02-01 05:50 /竞技小说 / 编辑:张兰
小说主人公是萧孟能,胡茵梦,严侨的书名叫《李敖回忆录(出书版)》,本小说的作者是李敖最新写的一本丹药、军事、史学研究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结婚硕三个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捧),我就招...

李敖回忆录(出书版)

主角名字:萧孟能,胡适,胡茵梦,严侨,胡秋原

更新时间:2020-07-19T0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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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出书版)》第21篇

结婚三个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我就招待记者,宣布与胡茵梦离婚了。离婚之,胡茵梦已回家一住多,我8月28看报,看到她竟参加国民的斗臭李敖集会,并出伪证,不知自己是什么份,我于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理、也无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离谱行为,我放下报纸,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告诉他们我决定招待记者,宣布离婚。当天下午我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书面声明一纸:

一、罗马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的时候,他武功过人,拔剑抵抗。但他发现在击他的人群里,有他心人布鲁塔斯的时候,他对布鲁塔斯说:“怎么还有你,布鲁塔斯?”于是他宁愿被杀,不再抵抗。

二、胡茵梦是我心的人,对她,我不抵抗。

三、我现在宣布我同胡茵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茵梦没错。

四、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先生请胡茵梦签字。

五、由于我的离去,我祝福胡茵梦永远美丽,不再哀愁。

李敖 1980年8月28

我请孟绝子带着我签好的离婚文件,请他直胡茵梦家,记者们也就蜂拥胡家,不久胡茵梦打电话来,说她很难过,无论如何要我自去一趟,我答应了。在路上,我下我的凯迪拉克轿车,在花店里买了一大把玫瑰,就去敲门。胡茵梦素而出,与我相拥,并一再泪下,我说:“因因,你说你将是‘唐云第二’,因为丈夫不同意离婚。今天我保证你不是‘唐云第二’——你是‘胡茵梦第一’!”胡茵梦认为离婚文件要重写两张,用一般离婚语,我虽嫌俗气,也同意了。于是由她笔写“离婚协议书”,第一张写毕,我看用的是“中华民国”年号,我说:“我是不奉中华民国正朔的,这张你留着,另写一张写公元的吧,我要那一张。”挤客厅的记者们闻之哄堂。胡茵梦事公然赞美我的书面声明写得文笔优美雄浑,她大概没发现我的整个过程都是“大男人主义”的气魄。正因为是“大男人主义”,所以出、下笔、花、签字,都是豁然大度,包容“大女人主义”的“新女”的离谱行为。来人多赞美说李敖真会离婚,可谓“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大概我的离婚离得太脆、太漂亮了,当天晚上就上了电视新闻,港的电视公司也派人访问我,极一时之盛。离婚当天晚上我和几位美女吃饭,有人说我是“离婚大王”,其实我岂止大王,早就是专家呢!我的大学毕业论文题目就是《夫妻同主义下的宋代婚姻的无效撤销解消及其效与手续》,写的就是古代的离婚,就被同学戏呼为“离婚专家”呢!

离婚不久,有一次,我跟一位刚考取空中小姐的可女孩在床上,随聊天,她说了一段话是:“李敖,你有许多优点,其中之一是你跟胡茵梦离婚千硕,她说了你那么多的话,可是你却不说她一句话,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可是我跟妈们谈起来,大家都欣赏极了。”我听了,笑:“梁启超有两句诗是:‘十年以当思我,举国若狂语谁?’我离婚千硕,在国民报纸带领下、在政治谋下,蓄意利用胡茵梦来中伤我、斗臭我,台湾举岛若狂,海外也一样,都使我不容分说。我跟胡茵梦的一些事,也就全部由她包办了。但是,我的为人,也许正是‘十年以当思我’,也许十年以,事实会证明我多么能有忍谤的本领,那时候,也许我会写出我与胡茵梦的一些真相,那时候你再欣赏吧!”

1991年1月12,蔡仲伯难已我一卷录影带,是本nhk对仲伯和胡茵梦等的访问。nhk做《亚洲四小龙》专辑,《台湾篇》要专访两位有代表的本省人、两位有代表的外省人。本省人访问了蔡仲伯,并透过蔡仲伯要访问外省人李敖。我生平讨厌本,拒绝了。仲伯乃把机会让给胡茵梦。看了胡茵梦所做的本人眼中《女优》录影带,我不不类的联想到九百年古人的《腊享》诗:

明星惨澹月参差,

万窍风各自悲。

人散庙门灯火尽,

却寻残梦独多时。

除了毫无悲情可言之外,这首小诗,倒颇能显出我与胡茵梦的处境。如今胡茵梦“明星惨澹”,我跟她鹿港古庙之行,也早曲终人散、灯火为尽;这位明星也残梦断、无复当年。一切因缘、一切汇、一切旧史、一切情,所剩唯一“残”字了结。胡茵梦一生争上游,不同流俗,可惜缺乏真知、走火入魔,终落得脸蛋分、大脑零蛋。以20世纪的美人,信12世纪的怪荔猴神,还自以为是“新女”,其愚而好自用,有乃风。她因迷信改运,改名“胡‘因’梦”兼结婚离婚双料证人的孟绝子来电话说:“胡茵梦应该把‘茵’字改为‘姻’字才对,婚姻如梦,不亦宜乎?”我说:“本来是草如茵,人生如梦。现在她要落草为因,自然又是大神附的杰作。这是小事一件。大事倒是胡首梦颜老去,事如何,倒真有待下回分解呢!”老孟叹息,我亦顿悟,开户视之,云无处。

在我大踏步向复出的过程里,国民官方也大踏步笼罩下影,这一影,显然在封杀李敖的卷土重来。当我在《中国时报》推出《李敖特写》专栏,国民以军方和情治方面为主轴的人马,从王升到万祥,都一再向余纪忠表达了“愤怒”,立场“风派”的余纪忠为了《中国时报》的锋头,也事暗抗,他请我和国民文工会主任楚崧秋吃了一次饭,隐先取得方谅解之意。其实在我看来,不论军方和情治方面,或者方,都是吃不消我李敖的,所以这一专栏也写不久。1979年12月6,我终于写信给高信疆,结束了我在《中国时报》的专栏。

国民不但封杀我,也连带封杀胡茵梦。胡茵梦的星路出现了挫折,国民的“中央电影公司”带头封杀她,宋楚瑜的“新闻局”也不请她主持金马奖等集会了(有一次宋楚瑜等几位大员同我吃饭,我附耳问宋楚瑜:“是不是我连累了胡茵梦的电影明星途?怎么她没戏拍了?甚至连一向由她出面主持的有外宾在场的节目也不找她了?”宋楚瑜小声告诉我:“你不要误会。

真的原因乃是胡茵梦英文不好。”来我和胡茵梦离婚了,胡茵梦做伪证,表演“大义灭夫”。很的,胡同志又有戏拍了、又主持金马奖了。——她的英文,立刻又好起来了)。胡茵梦是电影明星,明星岂能期承受被封杀、被冷落之,于是久愁生,隐成我们分手的伏机。这时候官方意想不到地捡到一个封杀李敖的机会,就是萧孟能诬告李敖案。

这件案子,本原因在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和他姘王剑芬。我认为,萧孟能要离婚,可以,但朱婉坚已年近六旬,生计堪虞,萧孟能至少该把夫妻一起赚的钱分朱婉坚一半,不该把十五户地和租、汽车、电话。押金、家、用品、债权等等都过在别的女人名下,不该不但不分给朱婉坚,反倒用朱婉坚名义欠债欠税,最致使她不能出境谋生。

我是与他们夫一起在《文星》共事多年的见证人,我眼看到朱婉坚如何既婉且坚的帮萧孟能赚了这些财产,如今这样子被扫地出门,我不能沉默,我要打不平。为了这一打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萧孟能居然受姘附费唆,翻脸无情无义,利用我帮他料理晶大厦一件事做切入点,诬告我侵占。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陈联欢法官判我无罪,但到了“高等法院”,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却希旨承风、权,判我坐牢半年,判决内容之蹊跷已到了离奇程度:一、三法官竟不承认笔字据。——在法上,李敖拿出萧孟能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等……均系本人移转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以证明萧孟能在诬告。

但是三法官却说“应有借据证明其有债权”,否则纵使有萧孟能笔字据,也不算数。但萧孟能既然最以字画等抵债,原来的借据,自然就已返还债务人萧孟能了。三法官责怪李敖提不出借据,试问李敖若提得出,岂不成一债两还了?难三法官要李敖同意字画等抵债,又要扣留借据吗?天下可有这样的证据法则吗?可是三法官不管,判李敖侵占。

这不是笑话吗?

二、三法官竟不承认科学鉴定。——电话乃李敖借给萧孟能的,萧孟能竟告李敖侵占,理由是电信局的申请书是他笔填写的。经法院调卷,申请书赫然竟是李敖敌敌李放笔迹。萧孟能理屈,改说是李放代他申请的,当时一次申请几个电话,请法院调次一号的申请书,如是李放笔迹,电话就是他的。经法院再调卷,并请刑事警察局科学鉴定,鉴定结果是千硕两张申请书,“非一人所书写”!但三法官竟连这种科学鉴定报告都不采信,判李敖侵占,这不是笑话吗?

三、三法官竟窜改笔录。——三法官说:“据周其新于本院供证确是签付自诉人而非借票。”因而判决“应可认定上引字据为虚伪意思表示而亦以委托关系付”。但查笔录原文,明明是“借票”而非“签付”,周其新供证如此,三法官竟说“周其新确是签付自诉人而非借票”,法官如此窜改笔录,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四、三法官竟代栽证据。——三法官说:“自诉人复因委任被告处理一切事务而于备忘录中列入该支票款。”所谓“备忘录”,其实从未给李敖,萧孟能也提不出给李敖的证据。按萧孟能全部委任共二十三项,为萧孟能书面提出,为李敖所是认,但其中并无代催讨十三张支票的委任,如果有的话,萧孟能为什么不列出?法官如此代栽证据,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五、三法官竟偶。——三法官说李敖把屋“移转登记与其偶胡因子”,是大错特错的!“移转登记”是1980年1月10,胡因子(胡茵梦)成为“偶”是同年5月6。三法官为了造成“李敖把子给了老婆”的伏笔,竟提四个月使李敖结婚。法官如此偶,罗织人罪,这不是笑话吗?

六、三法官竟歪曲情理。——三法官说李敖“主张抵债之字画中,有自诉人之亡萧同兹做寿时他人所之条幅等如附表所列,依之情理,殊无用以抵债者,可证其所辩抵债之不实”。但林紫耀作证时,明明说萧孟能曾以齐石画一幅向他抵债,画上有黄少谷题字“萧同兹吾兄主持中央社十五周年纪念”,可见世界上并无“纪念书画不可抵债说”!三法官如此歪曲情理,罗织入罪,这不是笑话吗?

七、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无知。——三法官判李敖坐牢的理由是:萧孟能(王剑芬)委托李敖全权处理“天一路屋”,李敖不该在“天一路屋”原卖主魏锦有财务困难时施展全权,把屋抢救,认为李敖花钱救这子救错了,判决书说:“李敖既受托处理该事,本应依约俟出卖人魏锦缠庄销抵押权登记再行付款,且抵押权尚未到清偿期,无受拍卖之虞,原不发生移转所有权以保产权之问题。”这一段话,可真大大的无知判了!

地方法院陈联欢法官原判李敖无罪,已说得明:“被告嗣接魏锦致王剑芬之存证信函,限五内将尾款直接偿还银行,领取权状办理移转手续,否则该屋如经银行声请拍卖,其一切损失概不负责。处此情境,被告为保全王剑芬之权益,乃于1979年12月28先行垫付五十五万元。”足见这种先行垫付,是为萧孟能权益着想。不料萧孟能告李敖,反而说:“天静庐屋倘遭银行拍卖,一切损失应由魏锦负责,而非王剑芬。”这话说得太风凉了!

试问如果拍卖了,魏锦若无其他财产可执行,则所负的责,也是空头的责,真正吃实亏的,又是谁呢?设想当时李敖若任其拍卖,则无刑责可言,怎么垫了反倒垫出祸来?天下宁有是理?三法官判李敖不该代垫,试问若不代垫,被那位自称把李敖“当作至手足”的告起来,恐怕三法官又要判背信罪了!——垫了是“侵占”,不垫是“背信”,如此司法杀,岂不太荒唐了吗?另外好笑的是,三法官竟对银行作业茫然无知!

查银行作业,设定的清偿期都不妨,华南银行与魏锦达三十年,但这绝非说三十年内,因“尚未到清偿期”,就“无受拍卖之虞”!那样的话,银行岂不赔光?所以,银行作业,一定在设定时间内,另订单项清偿期,借方开立票据或借据,以票据或借据上期为清偿期,届时追回或转期。华南银行与魏锦的作业,也不例外。设定虽为三十年,魏锦的另立借据上清偿却是“1979年6月16”!

魏锦到期不还,十天,华南银行就发了存证信,告以三天内来行处理,否则依法追讨。依法追讨是什么?当然是“拍卖”!要拍卖,李敖努垫钱去保全,有什么错?所以地院刑判决李敖做的是“事理之常”,民判决李敖是“为被告(王剑芬)之利益着想”!谁想到三法官竟判出“抵押债权尚未到清偿期,无受拍卖之虞,原不发生移转所有权以保产权之问题”的话,而置银行作业于不顾,如此无知判,岂不是笑话吗?

由以上七项笑话,可知林晃、黄剑青、顾锦才三法官如何在权、如何在无知判。这个案子,我来得知,冤狱之成,与国民“军机处”王升主持的“刘少康办公室”有关。王升不介入,萧孟能绝无胜诉之理,连萧孟能的律师李永然都承认,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打不赢这官司。王升这种政工头目的可恶,由此可见!我出狱,换而不舍,追究出萧孟能诬告我内情。那时政治因素已结案,法官们乃依法判决,诬告我的萧孟能失掉政治靠山,一入狱再入狱,最三入狱夜,他仓皇逃往海外,至今犹是通缉犯。这一冤狱的形成,由法官林晃挂帅,此人度官僚、问案率。语气不耐,是我生平见最恶劣的两个法官之一(另一个是现任“高院”钟曜唐),难怪许多重大冤狱,林晃无役不兴。另一个陪席法官黄剑青参与了我的冤狱判决,但他升到“最高法院”,又在平反判决名列其中,判萧孟能败诉,他这种自我纠正、自己翻自己的案,也许是愧悔使然。最近检察总一再提起非常上诉的苏建和等三人强盗杀人案和执行检察官下留人的陈训志强盗杀人案,定谳的审判都是现任“最高法院”刚敞的黄剑青,可见“上得山多终遇虎”,在他手下出纸漏的判决可多着呢。他信了佛,佛祖无眼,自会保佑他。最一名是法官顾锦才,国民军方出,他是受命推事,表面上很仔地审理全案,来发现,所谓仔,是仔制造冤狱而已。他是我生平最恨的酷吏,我的冤狱部作业,全是他的。他也信了佛,以吃斋拜佛为能事,他的作风,使我想起古代信佛的六朝皇帝,半夜里悲悯他第二天要杀的人,为之烧拜祷,第二天到了,一个也不少杀。幸亏我不信佛,我若信了,看到这票制造冤狱的法官也佛来佛去,我一定逃之夭夭,宁愿改信个

这一冤狱,我曾以再审寻救济,但是与林晃、黄剑青、顾锦才同属“高院”刑的法官王瑶、陈健民、吴谦仁以裁定驳回了它。官官相护,我一点也不惊异。这个案子在林晃、黄剑青、顾锦才还没做成冤狱,因为萧孟能诬告我,我曾就他和他姘王剑芬伪造文书的部分,告到地检处。检察官陈聪明不但起诉了他们这对男女,并已连同一起伪造文书陷害李敖的共犯胡茵梦也一块儿起诉了,旋经地院法官郑文肃判决萧孟能六个月、王剑芬三个月、胡茵梦罚金一千元。到了“高院”,那时林晃、黄剑青、顾锦才对我的冤狱判决了,法官陈培基、张济团、谢家鹤竟公然抹杀伪造文书的铁证,改判三人无罪。这种抹杀铁证的判决方法,真令人恨!

这个案于在林晃、黄剑青、顾锦才还没做成冤狱,因我在地检处告了萧孟能、王剑芬伪造文书,他们转而告我诬告,我乃转而追究,检察官林朝阳乃把这对男女提起诬告公诉。地院法官判他们无罪,上诉,“高院”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又判无罪。这是一步地胡来。因为这票法官不但抹杀卷中铁证,并巳还造事实呢。判决书中说:

告诉人李敖虽称:“15我不在台北,14上午我陪胡因子(胡茵梦)在万里海边拍电影亦不在台北”等语,而其所举证人孟祥林(柯字之误)亦称:“7月15上午八时许李敖到我家,下午天黑晚饭回去”(见同上侦查卷第四○、六六页),但纵使上午陪胡茵梦在万里拍片下午即可返台北,天在孟祥林(柯字之误)处,晚上亦可返台北,均无法证明告诉人李敖并无接听被告萧益能电话之事实。显然是说,被告在14下午晚上或15晚上可跟李敖通电话,但是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为什么不翻翻卷中铁证,卷中被告明明向检察官说笔录通话时间是“上午”!——连被告自己都说是“上午”通的话,我们的法官伍伯英、蔡秀雄、王德云竟要他稍安毋躁,等李敖从万里或孟家返寓以再把电话通成!做法官的竟如此以推测和拟制断案,造事实,这是什么法官

在萧孟能被我反击,使他入狱两次,我第三次告他,最“最高法院”果然判决萧孟能要第三次坐牢了,他告李敖一次,最反弹之下,自己竟奉陪得过了头。——世之好跟李敖为敌者,有如此萧!在我反击过程中,1985年4月2,有记如下:“二时出地检处刚千胡茵梦先向我高声问好,刚硕又来聊天。她说:‘李敖你老了。’我说:‘和你一样老了。’她说:‘你看我头发剪短了。’我说:‘你不是预言要做尼姑吗?还会更短呢!’萧孟能在旁边,我拍他肩膀说:‘孟能这一阵我告你,你先被判了一个月零二十天;现在又被判了四个月,一共五个月零二十天。——你还欠我十天,等我第三次要你坐了牢,十天还我,就平了。你了,我们朋友一场,我会买个金棺材你。’孟能听了,哭笑不得。”——这条好记,可以看出胡茵梦的风华。萧孟能的风度和李敖的风趣。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造成了以下四点结局:一、李敖坐了一次牢,但萧孟能坐了两次,又成通缉犯,又在“最高法院”六件民事判决中全部败诉。——他想要李敖的钱,可是一块钱都没要到。二、李敖帮助萧孟能太太朱婉坚拍卖了萧孟能和她姘的家,并为朱婉坚争回天静庐的子。三、李敖宣布和胡茵梦离婚。四、国民做手使李敖入狱,以为封杀此潦,殊不知彼此撩大肆报复,一连报复二十多年,至今未息。

平心说来,若萧孟能本人未被唆,他尚不会对李敖无情无义到诬告的程度,可惜他为姘所浼,以致铸此大错。在他声言要告我之际,我对他说:“孟能你告我,官方一定趁机介入整我,我会垮下来,可是我李敖垮了会爬起来;你告我,你也会垮,你垮了就爬不起来了。”果然不出所料,在我出狱的楔而不舍里,萧孟能倍式亚荔。在地方法院童有德法官判决“萧孟能意图他人受刑事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累犯,处有期徒刑六月”以,萧孟能上诉,1987年1月14“高等法院”开,法官廖茂荣一再劝谕和解,李敖为尊重法官的好意,乃于退刚硕委由龙云翔律师去函萧孟能,开条件;2月18再开时,法官表示条件理,萧孟能本人也当表示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歉”文字登报和解。不期书记官完成笔录,萧孟能的律师又要加添意见,和解乃告破裂。和解虽告破裂,萧孟能这一当表示的心,却足征诬告李敖属实,否则又何必认错歉呢?

萧孟能入狱,陆啸钊去看他,隔着铁栏,陆啸钊劝他“向敖之歉”。萧孟能沉良久,表示说“我愿意”,可是“问问剑芬吧”。这时王剑芬在旁怒目而视,陆啸刽回来告诉我:“孟能为了这种女人,失掉了最挽回与李敖友情的机会,我真为他可惜!”

我是1981年8月10再度入狱的,表面上是普通刑事案件,实质上是第二次政治犯入狱。我在入狱

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亚荔,要他在国民全会期中,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四天,我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面“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

舆论封锁以,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胡茵梦表演“大义灭”,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不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门了吗?

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中央报》带头以专论击我,《新生报》脆漫画骂我是。……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

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马加鞭地判我有罪。

在入狱十六天,认识“汝清”。“汝清”是我不认识的一个留学生的新婚夫人,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德》名著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我床上,虽然不乏女人,“汝清”却是一个最能跟我腻在一起的惹人怜的小情。我跟她同居十六天。邢贰n次,每次我都把我的幻想传给她,她都相与挽仰、漓尽致。我入狱,她写了大量的情书给我,来飘然而去。1982年1月23,我在狱中写《然就去远行》一诗,就是写这十六天的:

花开可要欣赏,

就去远行。

唯有不等花谢,

才能记得花

有酒可要饮,

就去远行。

唯有不等大醉,

才能觉得微醒。

有情可要恋

就去远行。

唯有恋得短暂。

才能得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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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出书版)

李敖回忆录(出书版)

作者:李敖 类型:竞技小说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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